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各校园现执行的学生伙食费是按照2012年9月调整的标准收取。近三年来,物价不断上涨,不管是柴米油盐、荤素菜的成本大幅增长,就连人员经费都在增加。按照目前的伙食费标准,校园难以保证学生午餐的优质和数量,同时根据2014年度下城区社会评价意见中提出:“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,中小学午餐标准价格偏低,为保证中小学生营养,建议适当提高午餐标准”,在2014年下城区教育局“公述民评”活动中有关关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“问症”中,家长也多次提到要求校园提高学生午餐标准,以保证学生的营养;暑期我们通过对市场的调查(物价综合平均上调23.4%)、校园成本的核算、城区之间的比较和市营养午餐的标准,为保证学生在校吃得更有营养、吃得更好,自2015年9月1日起调整学生午餐费标准。请各校园根据新标准做好食堂的收费工作,重点注意以下事项:

1.新标准出台后,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,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。

2.校园按新标准收取餐费后,要加强食堂管理,切实保障餐费实实在在地用到学生伙食改善中,学生的伙食标准要有明显提高,局相关科室将对校园伙食情况进行抽样调查。

3.对于困难家庭的学生校园要做好资助工作,保证学生的正常饮食。

  基财科 核算中心

2015年9月10日

抄送:下城区物价局、下城区物价检查所

附件1:调整标准如下:


现标准

调整后标准

备注

营养午餐标准

幼儿园

(小托班)

6.0

7.3

含点心费1.5元/天


幼儿园

(中大班)

6.2

7.5

含点心费1.5元/天


小学生

(1-3年级)

6.0

7.3


小学:7-10元/餐不等

中学:8-10元/餐不等

小学生(4-6年级)

6.2

7.5


中学生

6.8

8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