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各校园现执行的学生伙食费是按照2012年9月调整的标准收取。近三年来,物价不断上涨,不管是柴米油盐、荤素菜的成本大幅增长,就连人员经费都在增加。按照目前的伙食费标准,校园难以保证学生午餐的优质和数量,同时根据2014年度下城区社会评价意见中提出:“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,中小学午餐标准价格偏低,为保证中小学生营养,建议适当提高午餐标准”,在2014年下城区教育局“公述民评”活动中有关关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“问症”中,家长也多次提到要求校园提高学生午餐标准,以保证学生的营养;暑期我们通过对市场的调查(物价综合平均上调23.4%)、校园成本的核算、城区之间的比较和市营养午餐的标准,为保证学生在校吃得更有营养、吃得更好,自2015年9月1日起调整学生午餐费标准。请各校园根据新标准做好食堂的收费工作,重点注意以下事项:
1.新标准出台后,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,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。
2.校园按新标准收取餐费后,要加强食堂管理,切实保障餐费实实在在地用到学生伙食改善中,学生的伙食标准要有明显提高,局相关科室将对校园伙食情况进行抽样调查。
3.对于困难家庭的学生校园要做好资助工作,保证学生的正常饮食。
基财科 核算中心
2015年9月10日
抄送:下城区物价局、下城区物价检查所
附件1:调整标准如下:
现标准 |
调整后标准 |
备注 |
营养午餐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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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 (小托班) |
6.0 |
7.3 |
含点心费1.5元/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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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 (中大班) |
6.2 |
7.5 |
含点心费1.5元/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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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生 (1-3年级) |
6.0 |
7.3 |
小学:7-10元/餐不等 中学:8-10元/餐不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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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生(4-6年级) |
6.2 |
7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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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生 |
6.8 |
8.0 |